2008年6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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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你释疑
曾在不同单位工作 带薪休假时间咋算
王景龙 邵扣

  高先生问:
    我原在一国企工作了二十多年,后到一私企工作,现在私企工作又快五年了。国务院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颁布后,实行带薪年休假,我在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,可否累积计算?
    本报释疑:正式颁布后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二条规定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可以看出,正式颁布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里的“连续工作”不是指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的连续和累计,而是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的连续和累计。
    因此你在国企和私企的工作时间可累计相加,计算为你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连续工作时间。而根据上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,你应享受年休假15天。